光明眼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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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眼科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17 浏览次数:40

1.对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负全责。带领学院职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圆满完成学院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学院专业建没和学科建设工作。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建设、学科发展规划。提出具体工作思路和措施,实现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

3.负责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稳定和培养现有青年教师,使师资队伍在人数、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等得到改善,以适应新时期教学工作。

4.负责学院科研团队建设工作。凝练研究方向,构建优势科研创新团队,积极申报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取得高水平成果,完成学院科研任务。

5.负责学院人事和奖惩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公平公正地做好教职工的职称评审推荐、岗位聘任、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以及有关奖惩工作。

6.负责学院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使用各项经费;制定严格、科学的经费管理办法,杜绝浪费,防止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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