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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对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4 浏览次数:14

学校各单位:

现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对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2019年3月14日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对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 号)要求, 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中的“实验室”是指学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实训、科研实验室、实验动物中心、大学生实践场所。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查处、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检查要点,全面深入对我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排查,了解实验室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并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师生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对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确保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组织成立实验室安全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

(一)实验室安全整改落实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凯  杨  捷

成  员:王金文  秦国亮  王彦杰  张  钢  沈雁霞  

毛兰芝  杜华贞  马  波  王延生  邱永建

职  责:按照教育部对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负责全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实验室安全整改落实专项工作组

组  长:毛兰芝

副组长:马  波  杜华贞  王彦杰  

办公室主任:袁  磊

成  员:由教务部、科研部、总务部、学务部、资产管理部、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招投标与集中采购部、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成。

职  责: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对教学实验安全工作要求,负责具体落实实验室安全整改工作的部署、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进程,统筹与审核相关人、财、物的资源配置。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时间节点:2019年3月11日—3月14日

各教学单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 号)要求及检查要点开展自查。

(二)制定工作方案

时间节点:2019年3月15日—3月20日

各教学单位紧紧围绕自查结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方案,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建立工作推进台账)

(三)督查落实

时间节点:2019年3月21日—5月30日

根据各教学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学校组织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达到目标。

(四)考核激励

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各单位人员考评、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附件:落实教育部对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推进台账



附件:

落实教育部对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推进台账

序号

项目内容

责任单位

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

1

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1

学校层面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3月

1.1.1

学校成立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党/政校领导作为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设立办公室统一领导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发红文)。

学校党委办公室

教务部

 

1.1.2

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明确显示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及任务分工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1.1.3

学校有专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

教务部

人力资源部

 

1.1.4

建立全校统一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危险源信息数据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管理。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12月

1.2

院系层面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

3月

1.2.1

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参加。分管实验室的领导主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形成文件明确职责)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2.2

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明确显示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及任务分工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2.3

院系配备有专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2.4

每个实验室均配备实验室安全管理员,明确管理职责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3

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逐级分层落实

3月

1.3.1

学校与院系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校领导与院系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教务部

教务部

 

1.3.2

院系与实验室主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3.3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要层层签订到每一位实验室管理人员及使用实验室的教师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3.4

所有实验房间都需明确安全责任人,(每个房间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3

规章制度

 

4月

1.3.1

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结合国家对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要求和本实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

 

1.3.2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

 

1.3.3

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

 

1.3.3.1

学校层面的定期/不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并记录存档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1.3.3.2

针对高危实验物品(如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等),每年有专项检查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

 

1.3.3.3

院系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3.3.4

实验室房间有值日台账,每天最后离开的人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并签字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3.4

实验室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演练(院系应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保存完整记录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

 

1.3.5

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

各教学单位

 

1.3.6

实验室特种设备专项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部

各教学单位

 

1.3.7

实验室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1.3.8

实验室安全例会制度(要求学校层面每学期至二次、院系层面每月一次)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

 

1.3.9

有实验室安全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1.3.10

实验室安全档案及台帐管理制度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1.3.11

实验室涉及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仪器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的规定

资产管理部、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3.12

消防、应急设施管理制度

总务部

各教学单位

 

1.4

教学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设

 

 

5月

1.4.1

明确和落实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基建部、总务部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全年

1.4.2

对实验教学过程中需要使用的物品,建立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1.4.3

建立教学实验室安全定期评估制度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1.4.4

建立教学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制度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1.4.5

建立完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奖惩、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其它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各教学单位

 

2

教学实验室师生安全教育和宣传(学生/学务部负责,教师/教务部负责)

教务部、学务部、各教学单位

总务部

6月

2.1

修订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2.2

制定学校的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包含专项安全培训)同时要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教务部

总务部

 

2.3

制定院系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每学期不少于2次(包含专项安全培训),同时要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包含新入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记录)。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总务部

 

2.3

制定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每学期不少于2次(包含专项安全培训)

学务部

各教学单位

 

2.4

修订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并发放至每一位教师(承诺书归档)

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

 

2.5

实验室安全守则、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指南上墙明示

各教学单位

校园文化办公室

 

2.6

学校、院系网页设立专门的板块开展安全宣传、经验交流等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校园文化办公室

 

2.7

加强宣传,有安全文化专门举措或活动,如微信公众号、安全工作简报、安全文化月、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验室安全达标、实验室安全评估、安全知识竞赛、微电影拍摄等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校园文化办公室

 

2.8

通过各种信息/媒体平台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传输和温馨提醒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校园文化办公室

 

3

教学实验室危险源管理

 

 

3月

3.1

学校、学院层面建立了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涉及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3.2

对于涉及危险源的实验场所,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3.3

涉及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强磁等高危场所,具备符合要求的软硬件设施,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3.4

实验室有针对本室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并报院系备案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

 

4

教学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

总务部

各教学单位、教务部

4月

4.1

组建教学实验室安全队伍(院系要建立本单位的安全队伍,包括检查、应急和督查)

教务部、各教学单位

总务部

 

4.2

定期对教学实验室设备、设施的安全性检查(有检查记录)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资产管理部

 

4.3

针对不同的危化品教学实验室,应按照国家消防要求和火灾种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如液体用、固体用、精密仪器、活泼金属等

总务部

各教学单位

 

4.4

教学实验室应在相关位置设置安全标志标识(在房间和走廊应有安全逃生图,在地面和墙面应有带荧光或反光指示箭头)

总务部

各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