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眼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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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眼科学院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及优秀教师评选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03 浏览次数:321

9月3日上午,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高水平的本科教育,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文件要求,我院开展了2019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及优秀教师评选会议。会议由张智老师主持,我院全体教师参加,光明眼科学院院长马素娟亲临指导。

一、教学质量评价:

首先,张智老师从评价对象、评价形式、评价标准、评价等级四个方面介绍了文件的主要内容:

1.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应为全院各教学单位在编在岗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外聘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我院参与此次评价的共有6位老师,其中在编在岗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专职教师有:李爽老师、程君瑞老师、张小欢老师、陈波老师;外聘教师有:刘向玲老师、高翔璐教授。

2.评价形式(1)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教师,评价的主要形式为教研室的同行评价、教学单位的领导评价、学生评价三种,其中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学生评价占比分别是30%、40%、30%。(2)外聘教师,评价的主要形式为教研室的同行评价、教学单位的领导评价、学生评价三种,其中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学生评价占比分别是30%、40%、30%。

3.评价标准(1)同行评价突出教师备课、教案和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前沿性等。教师同行在评价期间通过听课对被评价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从而进行客观评价。(2)领导评价重点从被评对象执行教学大纲、备课情况、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价,学生评价注重教师课堂授课的教学内容、讲授条理、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4.评价等级(1)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2)专职教师。专职教师评价等级比例按各教学单位进行核定,其中综合评分在本单位排名前20%,且综合评分大于90分,为优秀;综合评分在本单位排名前21-60%,且综合评分大于等于80分为良好;综合评分在本单位排名前61-95%且综合评分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综合评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3)外聘教师评价结果不公示,不排名。

之后张智老师分发打分表,各位老师以及领导按照要求对6位老师进行打分。最后,张智老师对分数进行统计、排名以及公示。

二、优秀教师评选:

由张智老师介绍评选规则及流程,并公布候选人名单,之后,优秀教师候选人李爽老师进行个人工作汇报,其他教师进行打分。最终选出李爽老师为我院2019年优秀教师,并将结果予以公示。